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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10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通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
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8,3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3,000 万元,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3.8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946.18 万元。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2〕7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资金净额

         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复合
   1                               110,616.00         60,000.00     60,000.00
         材料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21,946.18

               合计                133,616.00         83,000.00     81,946.18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
司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
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
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会通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
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按
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
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2,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32,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综上,我
们一致同意《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起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32,000 万元(含本数)进
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会通股份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