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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翱捷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1-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翱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936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1 号)同意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83.0089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4.54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8,272.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654,603.7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2)第 0046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
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投资方向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商用5G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
                                                   50,000.00       20,000.00
         新型通信芯     片平台研发
  1                     5G工业物联网芯片项目       50,805.99       50,805.99
         片设计
                        商业WiFi6芯片项目          35,449.13       35,449.13
  2      智能IPC芯片设计项目                       24,863.69       24,863.69
         多种无线协议融合、多场域下高精度导航
  3                                                29,613.06       29,613.06
         定位整体解决方案及平台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268.13       17,268.13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68,000.00     238,0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
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
目,故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
动性。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
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产品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且相关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
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
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
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55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资金
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
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5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
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鹏程                     龚思琪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