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捷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22-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翱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393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3.0089
万股,发行价格为164.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33,648.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623.47万元,超
募资金为416,623.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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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投资方向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商用 5G 增强移动宽带终
50,000.00 20,000.00
新型通信芯 端芯片平台研发
1 5G 工业物联网芯片项目
片设计 50,805.99 50,805.99
商业 WiFi6 芯片项目 35,449.13 35,449.13
2 智能 IPC 芯片设计项目 24,863.69 24,863.69
多种无线协议融合、多场域下高精度导航
3 29,613.06 29,613.06
定位整体解决方案及平台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268.13 17,268.13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68,000.00 238,000.00
三、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
(一)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相关的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费用,一
方面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工资等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
支付;另一方面上述人员工资等薪酬费用需要按照人员工时投入归集在相应募投
项目。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先以自筹资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归集以
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于每月第十个工作日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
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二)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募投项目人员投入情况按月制作统计汇总表,对上
个月参与公司募投项目人员(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人员)的薪酬费用明细进行归
集,经研发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编制使用自筹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汇总表,并报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部根据汇总表,将所统计上月发生的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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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款项,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后,统一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
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
的核查与问询。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对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扣缴账户的要
求,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
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前期公司发生的以自筹或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符合要求的,待议案
通过后,将按照上述操作实施置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对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扣缴账户的要
求,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
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
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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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
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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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鹏程 龚思琪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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