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翱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翱捷科技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 号),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83.0089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4.5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8,272.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648.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4,623.4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22)第 0046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1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投资方向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商用 5G 增强移动宽带终 50,000.00 20,000.00 新型通信芯 端芯片平台研发 1 5G 工业物联网芯片项目 50,805.99 50,805.99 片设计 商业 WiFi6 芯片项目 35,449.13 35,449.13 2 智能 IPC 芯片设计项目 24,863.69 24,863.69 多种无线协议融合、多场域下高精度导 3 29,613.06 29,613.06 航定位整体解决方案及平台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268.13 17,268.13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68,000.00 238,000.00 二、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商用 5G 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片平台研发”原计划总投 资金额 50,0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0,000.00 万元,建设周期为 3 年,项目实施主体为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 路 399 号张江创新园内。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为 100%。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对项目投资总额金额 进行调整,使用自有资金 25,000.00 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项 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募集资金 追加投资 追加投资 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 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 承诺投资 后项目总 承诺投资 资金额 投入额 投入额 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50,000.00 20,000.00 30,000.00 25,000.00 75,000.00 20,000.00 55,000.00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的 25,000.00 万元投资主要由人员费用、项目建设投 资、设备及软件费用组成,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 1 项目建设投资 15,751.00 20,751.00 5,000.00 1.1 设备及软件费用 14,540.00 19,540.00 5,000.00 1.2 项目预备费 1,211.00 1,211.00 - 2 人员费用 23,900.00 43,900.00 20,000.00 3 试制费用 10,349.00 10,349.00 - 总投资金额 50,000.00 75,000.00 25,000.00 上述项目将于 2023 年 11 月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 (一)由于“商用 5G 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片平台研发”项目的研发难度大、 技术挑战多、开发复杂度高,需要配备大量高素质技术人员,且近两年国内芯片 企业迎来创业潮,市场上芯片从业人员紧缺,故人员费用支出比预期提升较多。 (二)疫情期间,研发效率受一定影响,需要加大包括人力、设备等在内的 各项资源的投入,保证项目的进程。 四、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公司未来研发工作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研 发项目实施的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研发实力,从而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股东长远利 益。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 25,000.00 万元对项目追加投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对“商用 5G 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片平台研发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自有资金 25,000.00 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商用 5G 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 片平台研发项目”追加投资。 3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对“商用 5G 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片平台研发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 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商用 5G 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片平台研发项目”项目追加投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 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商用 5G 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 片平台研发项目”项目追加投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 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本次以自有 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鹏程 龚思琪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