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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翱捷科技:翱捷科技关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翱捷科技”)于2022年8月29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
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
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单日余额不超过5亿元。
   (三)投资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议案项下的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为非银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收益凭证等。
   特别说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所涉及的不超过15亿的投资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与本议案项下理财产品不共用
额度,本议案项下的理财产品单独根据本议案计算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
司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及投资期限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
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
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购买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业务,确保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核查。
   5、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