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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翱捷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翱捷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鹏程、龚思琪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20.SH


                              重大事项提示

    2022 年 1-6 月,翱捷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13,217.16 万元,仍为负值。

    随着公司在蜂窝、非蜂窝等各类无线通信领域不断进行技术累积和创新,公
司盈利能力也呈改善趋势。2022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 21,988.6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 号)核准,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183.0089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64.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88,272.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4,623.47 万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


                                      1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2 年半年度持续
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
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
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
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       议的情况。
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
明原因。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露。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中,保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荐机构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
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
员的行为规范等。                               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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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制度。
等。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情况”。
陈述或重大遗漏。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的情况”。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的情况”。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的情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
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
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         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
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
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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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
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
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现该等事项。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
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         2022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对上
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         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
表人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保荐代表人有 1 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
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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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
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
                                         现该等事项。
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
                                               现该等事项。
披露等义务。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
                                               现该等事项。
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
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现该等事项。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
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
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现该等事项。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
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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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
                                               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
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
                                               2022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对上
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
                                               检查。

2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         现该等事项。
的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 月 28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2022 年 2 月 18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
                                               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3 月 11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2022 年 3 月 11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26、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7、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不适用



                                           6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
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由于公司所处的蜂窝通信是典型的高研发投入领域,前期需要大额的研发投
入实现产品的商业化,公司 2015 年成立,成立时间尚短,需要大额研发投入保
证技术的积累和产品的开发,因此处于亏损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811.8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为-13,217.16 万元。如果公司经营的规模效应无法充分体现,则可
能导致公司未来短期内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预计公司短期内无法进行
现金分红。

    (二)经营业绩无法持续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来源于市场需求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受到产
品性能、市场需求、终端应用情况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下降或
公司产品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则公司收入无法按计划增长或维持甚至出现下降,
难以实现盈利。

    (三)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7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知识涉及硬件、软件、电路、工艺等多个领域,是典型
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研发人员的依赖远高于传
统行业,核心技术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相应核心人才的薪酬也随之上升,
公司存在人力成本不断提高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人才的引进、激励和
保护力度,则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产能风险

    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半导体行业整体出现供应链产能不足的情况,尤其
晶圆供应短缺最为严重。公司目前晶圆采购主要来自台积电、联电等头部晶圆代
工厂。若晶圆代工厂产能仍旧吃紧,或扩产计划延后,短期无法充分释放产能,
可能会导致公司生产需求无法全部满足,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新产品开发失败及滞后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相关芯片设计领域具有开发难度大、技术更新速度快、研发周期
长、终端客户粘性大的特点,目前公司在研的各类新产品包括 5G 芯片、智能手
机芯片、智能 IPC 芯片等,尚未得到客户充分验证并实现大规模销售,不排除公
司后续技术迭代不能按期完成、新产品研发失败、产品竞争力不强、不能满足客
户需求、市场开发失败的风险。

    (六)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 2015 年设立至今,已通过自主研发、收购获得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
些核心技术属于公司的核心机密,是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主要载体。目前存在
Marvell 离职的前员工成立公司从事蜂窝通信产品的开发,不排除公司所收购资
产的前员工掌握所收购资产的技术秘密,或者因相关员工离职,导致公司技术秘
密泄密的风险。此外,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需向供应商提
供相关芯片版图,不排除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七)市场竞争风险

    当前,尽管公司在基带市场的竞争者不多,但都是资产规模较大,产品种类
较多,有先发优势、具备行业地位的国内外大厂,如高通、联发科等,由于基带


                                   8
芯片客户一般具有较高的粘性,不会轻易更换芯片供应商。而公司成立时间尚短,
在产品线和客户粘性等方面仍与上述公司存在差距,公司在进行市场推广时存在
被高通及联发科等成熟厂商利用其先发优势挤压公司市场份额的风险。

    (八)国际贸易摩擦、技术限制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护、技术限制的手段,试
图制约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国和他国法律,但国际局势瞬
息万变,一旦因国际贸易摩擦、技术限制导致公司业务受限、公司采购范围受限、
供应商供货或者终端客户采购受到约束,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不利影
响。

    (九)新冠疫情的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自爆发以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对全球的经济活动
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目前全球疫情防控仍存在不确定性,若疫情进一步发展,
可能会对公司的研发进度、运营效率及上游供应商的供应能力、下游客户端需求
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8,019.52           87,945.86           2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811.84          -37,154.21         不适用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3,217.16          -35,205.82         不适用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215.24          -45,212.81         不适用
净额


                                       9
                                                                       本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761,315.77            113,134.49          572.93
资产
总资产                              844,919.77            242,202.23          248.85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2 年 1-6 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99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9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32                 -0.94         不适用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增加 23.10 个
                                         -1.34                -24.44
 (%)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增加 21.14 个
                                         -2.02                -23.16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减少 7.78 个
                                         44.09                 51.87
 例(%)                                                                     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2 年 1-6 月,受益于芯片产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及公司技术和产品的优势,
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22.83%,同时由于销售毛利率的提高,使得净亏
损额大幅减少、每股收益等指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改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同期减少 30,997.57 万元,同比收窄
68.56%,主要系为销售收入收到的现金增长所致。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830,089 股,致使净资产金额大幅增
加 572.93%,总资产增加 248.85%。

    净资产的增加和净亏损的减少,致使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大幅增加
23.10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 21.14 个百
分点。

    2022 年 1-6 月,研发费用较同期增长 2,006.27 万元,同比增长 4.40%,但由
于营业收入增速更快,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去年同期下降 7.78 个百
分点。

                                        10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持续强化,公司在核心竞争力上的表
现具体如下:

    (一)稀缺的全制式蜂窝基带技术,技术壁垒高

    蜂窝基带技术涵盖信号处理、高性能模拟/射频电路、通信协议栈、低功耗电
路设计等多个方面,是芯片设计领域最先进、最难掌握的技术之一,技术壁垒极
高,全球范围内目前只有极少数公司具备这个能力。而公司的蜂窝基带技术已经
全面覆盖 2G-5G 全制式,是国内极少数具备开发 5G 基带通信芯片实力的企业。

    (二)丰富的无线通信技术布局,自研能力强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各类无线通信技术,持续进行大额研发投入,在完
成了从 2G 到 5G 的蜂窝基带技术积累的同时,还掌握了 WiFi、蓝牙、LoRa、全
球导航定位等多种非蜂窝无线通信技术,构建起丰富、完整的无线通信芯片研发
体系,在信号处理、高性能模拟/射频电路、通信协议栈、低功耗电路设计等多个
方面拥有了大量的自研 IP,掌握了超大规模数模混合集成电路、射频芯片、基带
射频一体化集成技术及超低功耗 SoC 芯片设计等多项核心设计技术。截止本期
末,公司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 103 项,基于公司丰富的无线通信技术布局、深厚
的自研 IP 积累,为公司发力各类无线通信相关市场建立了坚实基础。

    (三)优秀、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效率高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占比为 89%,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
占比超过 71%。各研发团队主要成员具有多年无线通信行业知名企业从业经验,
在系统架构、信号处理、通信协议栈,以及数字、模拟和射频电路设计等方面拥
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量产经验。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通过实施全员持股计划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增长。高素质的研发人员、
稳定的研发团队展现出了极高的研发效率、前瞻的技术规划和产品定义能力,且
能做到产品持续迭代,不断满足客户对产品持续升级的诉求。



                                   11
    (四)多样化的产品布局,多元化的业务矩阵,抗风险能力强

    公司产品线已经实现了蜂窝及非蜂窝网络各类制式的广覆盖,可满足各种制
式下不同速率、不同传输距离等应用场景需求。同时,公司产品还能结合特定的
应用场景需求,在功耗、传输速率、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深度拓展,从而
建立广覆盖、深拓展的多层次产品线组合,充分满足各类终端客户的不同需求。

    基于公司成熟的超大规模芯片设计能力、硬件支持能力以及大量自研 IP 资
源,公司还将主营业务拓展至芯片定制业务、IP 授权等领域,客户涵盖了人工智
能、工业控制、企业级存储、互联网、智能手机等不同行业内的头部企业,多样
化的产品布局,多元化的业务矩阵,互为补充,大大增强了公司在单一产品市场
上的抗风险能力。

    (五)高效的本土支持能力

    公司拥有一支植根中国、面向国际的研发和现场技术支持团队,贴近国内用
户,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发展趋势,不断打造出高度契合的产品,并能快速响应客
户需求,提供高效的本土技术支持。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47,623.29            45,617.03                    4.40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47,623.29            45,617.03                    4.4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44.09                51.87      减少 7.78 个百分点
 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2022 年 1-6 月,公司持续进行大额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达到 47,623.29 万元,
同比增长 4.40%,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44.09%。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 16 项,新
增项目 4 项,其中 5G 相关项目及 4G 智能手机平台项目为公司当期重点投入项

                                     12
目,合计投入占比超过本期研发投入的 60%。公司持续、稳定的大额研发投入,
为实现产品快速升级、前瞻性技术研究及多层次的产品布局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
障。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上海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称号,公司技术中心被上海
市经信委、上海市财政局、国税上海税务局和上海海关认定为“上海市市级企业
技术中心。”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 4 件,申请布图 6 件,获得授权发明专
利 8 件,布图登记 1 件。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
利 103 件、软件著作权 14 件、布图 67 件。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4                 8                181            103
 实用新型专利                  -                  -              2              2
 外观设计专利                  -                  -             34             34
 软件著作权                    -                  -             14             14
 其他                       6                 1                 72             67
        合计               10                 9                303            220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关于同意朝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 号文),翱捷科
技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830,08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64.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8,272.2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46 号《验资报告》。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648.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654,623.47 万元。




                                        13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8,272.28
   减:券商不含税承销费,发行费等                                 30,972.25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657,300.03
   加:2022 半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2,938.00
       2022 半年度专户理财收益                                     2,951.65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22,031.81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1,549.20
       支付发行费费用(不含增值税)                                 924.53
       募投项目本期支出                                           50,960.28
       手续费支出                                                        0.19
       永久补流                                                  105,773.58
       购买定期存款净支出                                         10,000.00
       购买理财产品净支出                                        379,000.00
 募集专户 2022 年 6 月 30 日余额                                  92,950.09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
了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了便于募
投项目实施,公司于 2022 年 1 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子公司翱捷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同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子公司翱捷智能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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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
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
     开户单位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万元)
   翱捷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916014610658       30,414.20
     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翱捷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916014610155       31,326.79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翱捷科技股份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4807528           7,241.83
     有限公司             浦东分行
   翱捷科技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201012601406232       1,025.45
     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翱捷科技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6220100100327325       1,118.88
     有限公司           上海虹口支行
   翱捷科技股份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52786531111067375    5,032.81
     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翱捷智能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120122000447514        1,263.21
 (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张江支行
 翱捷科技(深圳)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36622310618       15,526.92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合计                                    92,950.09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
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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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翱捷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鹏程                     龚思琪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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