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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翱捷科技: 翱捷科技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3-03-08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金额:45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
     润基本无负面影响。


    近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诉人”或“原
告”)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394号《受理通知
书》。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与被上诉人上海移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移芯公司”)、刘石等六被告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不服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0)沪73知民初959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法院受理了相
关诉讼。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上海移芯公司、
刘石共同实施了侵害原告技术秘密的行为,获利巨大。

    2020年8月13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该案。

    2021年1月4日,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邢方亮、孙明越、翁金成、赵辉四
人为该案被告(此四人与上海移芯公司、刘石下文统称“案件被告”)。
    上海移芯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当时绝大多数研发人员来源于马威尔公
司的手机芯片团队,原告认为,上述各自然人被告向上海移芯公司披露原告
技术秘密,上海移芯公司将原告的技术秘密用于自身芯片研发,成立较短时
间后便推出了相关通信芯片产品,案件被告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故应赔偿
公司的侵权损失。

    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2020)沪73知民初
95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 法院认定原告所主张的技术信息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
          秘密的构成要件,构成商业秘密;

    (二) 法院确认原告就涉案技术秘密享有权利;

   (三)被告虽未提交其产品的代码进行比对,但法院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认为尚不具备举证责任转移的条件。对于原告的诉请,基于现有证据不予
 支持。

    综上,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已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和《翱捷科技2021年年度
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披露,一审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已于公司2022年7月1
日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中披露。



二、本次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2020)沪73知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已于2022
年7月就该案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 请求撤销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0)沪73知民初959号民事判决;
    2、请求依法改判,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近日,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该上诉案件,案号
为(2023)最高法知民终394号。


三、上述诉讼及其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上诉人,届时仅可能承担案件受理费,无需承担损害赔偿等费
用,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基本无负面影响。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上海移芯公司、刘石共同实施侵权两案并案审理,
出具了(2020)沪73知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2020)沪73知民初959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对两案均提起了上诉,针对(2020)沪73知民初958
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事项的进展,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的《翱
捷科技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编号2022-035)。本次受理的是针对
(2020)沪73知民初959号民事判决的上诉。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及时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