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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7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7 号),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0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77,148,301.89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22,851,698.11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8 号)。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0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0 万元,总股本由 800,000 万股增加至 1,000,000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
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晶科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
行填充、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晶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晶
          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 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
          有限)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 有限)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在上饶市市场监督管 公司。公司在上饶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61100794799028G。上饶市市 91361100794799028G。上饶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签发营业执照之日 场监督管理局签发营业执照之日
          即为公司成立日期。               即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于【】年【】月【】日经上海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核准并于【】年【】月 证券交易所核准并于 2021 年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股【】股,于【】年【】月【】日 普 通 股 2,000,000,000 股 , 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000,000 万元。
   3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 行的 股份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每股 总数为 10,000,000,000 股,均为
         面值人民币 1 元。                 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4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 章 程 自 股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经公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在上交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
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
为准。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