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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30GW单晶拉棒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03-19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7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 30GW 单晶拉棒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
辖南川工业园区内规划投资建设 30GW 单晶拉棒光伏产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 100 亿元(含流动资金)。
   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
仅是协议各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
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次签
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
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
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海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甲方”)、西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丙方”)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签订
《30GW 单晶拉棒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南川工
业园区内规划建设 30GW 单晶拉棒光伏产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合作意
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①交易对方名称: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宁市人民政府、西宁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30GW 单晶拉棒项目。
    2、建设内容:年产 30GW 单晶拉棒生产线。其中:一期计划建设年产 20GW
单晶拉棒生产线。
    3、项目分时序建设:2022 年 4 月开始建设年产 20GW 单晶拉棒生产线,2023-
2024 年按照市场需求适时推进建设年产 10GW 单晶拉棒生产线。
    4、项目投资:30GW 单晶拉棒项目总投资约 100 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一
期 20GW 单晶拉棒项目预计投资约 70 亿元,二期 10GW 单晶拉棒项目预计投资约
30 亿元。
    5、项目用地:项目选址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南川工业园区,规划约
800 亩(最终以用地红线为准)。
    (二)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设立项目公司,依法申报生产经营相关行政审批,开展合
规经营;甲乙丙方负责督促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提供、协调和保障适当的优
惠政策。
    (三)违约责任
    对于下列无法控制的原因,协议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或协议的部分条
款;
    2、如因遇到法律调整、自然灾害或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
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或协议的部分条款;
    如遇上述情形,可经各方协商解决,在上述情形消失 15 天内通过书面方式
通知其他方,同时防止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扩大。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及公司高效电池及组件技术逐步成熟
背景下,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的未来产能规划,有利于公司抢抓光
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和垂直一体化的能力,不断提高市场
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四、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仅是协议各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
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次
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三)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
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
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相关提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 2 号—
—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公司对外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自愿信息披露标准。
根据该标准,对于投资框架协议预计总投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 亿元及以上时,
公司将在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