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0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无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44.20亿元;为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宁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19.29亿元;为四川晶科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14.30亿元;为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提供担保余额
为5.64亿元;为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提
供担保余额为1.5亿元;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
州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13.87亿元。(以上担保余额均不含本
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合计人民币 21.4 亿元,具体如下:
1、浙江晶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
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
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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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宁晶科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上饶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
的敞口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担保期限三年,公司
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4、四川晶科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
超过一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四川晶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
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四川晶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3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安徽晶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5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滁州晶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4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9、滁州晶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0、滁州晶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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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205,498.84144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2 日
营业期限:2006 年 8 月 2 日至 2056 年 8 月 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
路 35 号)
股东结构:浙江晶科为公司持股 100%股权全资子公司。
浙江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浙江晶科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55,079.34
负债总额 592,748.52
资产净额 362,330.81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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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1,483,566.00
净利润 17,572.32
2、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 89 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357,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 2067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1
号、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 199 号(自主申报))
股东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海宁晶科 25.21%的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1.01%的股权,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 51.4%的股权,浙江晶科持有 1.54%股权,海宁晶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 0.84%股权,公司对海宁晶科的控制权比例为 99.83%。
海宁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海宁晶科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17,117.77
负债总额 345,950.42
资产净额 471,167.35
2021 年
营业收入 1,042,932.18
净利润 23,7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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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4-17
营业期限:2020-4-17 至 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
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
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
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上饶晶科为公司持股 55%的控股子公司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
项。
上饶晶科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85,943.10
负债总额 489,431.40
资产净额 396,511.70
2021 年
营业收入 1,199,169.69
净利润 4,002.38
4、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02 月 18 日
注册资金:1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十字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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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和光伏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
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
股权结构:四川晶科为公司持有 65.47%股权控股子公司。
四川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
项。
四川晶科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42,031.71
负债总额 486,165.61
资产净额 455,866.10
2021 年
营业收入 965,786.17
净利润 7,993.39
5、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口东北
角1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3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9 月 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安徽晶科 55%股权,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
徽晶科 4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安徽晶科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9,345.95
负债总额 72,671.41
资产净额 96,674.54
2021 年 9-12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203.28
6、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黎明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滁州晶科 55%股权,来安县经开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晶科 4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滁州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滁州晶科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81,336.38
负债总额 363,192.98
资产净额 218,143.40
2021 年
营业收入 824,3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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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1,207.3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浙江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二)关于为海宁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三)关于为上饶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
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
付的费用。
(四)关于为四川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四川晶科担保的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
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止。
3、担保范围:公司为四川晶科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
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债权人实现主合同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
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
(五)关于为安徽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安徽晶科担保的期限按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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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六)关于为滁州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期限按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期限按《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会计
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业务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范围按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
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债权人实现的一切费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范
围按主债权之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
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
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费用”)。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
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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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
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子
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
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68.29 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124.18%、23.0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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