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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3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
作规则》”)等有关规定,2021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裘益政先
生、王文静先生及董事李仙德先生,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
事裘益政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认真出席
会议,积极开展相关议案的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4  1、审议《关于对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审 计 委 员 会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2021 年第一次           2、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会议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4、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7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来安县晶科光伏
审 计 委 员 会 月 16 日 电力有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
2021 年第二次           案》
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8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暨关联
审计委员会 月9日        交易的议案》;
2021 年第三次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
会议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9 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审计委员会 月5日       月 30 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1 年第四次          2、审议《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会议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在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
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
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认可其专业能力与
经验,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
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
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适用准则变动及国家最新法规要求除外)、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位委员认真审
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
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
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规范
的要求。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
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
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
部审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
的沟通,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六)   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决策程序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未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工作规则》等
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
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和决策支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