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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9-30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专
业技术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
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
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
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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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
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
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
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
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
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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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第一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第三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5%;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第一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第二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5%;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对应的归属系数如下:

    考核等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100%          100%          7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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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考核小组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
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 至 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核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 5 个工
作日内与公司考核小组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
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
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
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10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薪酬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
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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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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