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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8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0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1 号晶科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普通股股东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512,461,4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512,461,4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5.124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124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事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肖建
平先生、裘益政先生、王文静先生、施俊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栾雨龄女士、王正浩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蒋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7,511,791,578 99.9910 669,823 0.009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7,511,791,578 99.9910 669,823 0.009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7,511,791,578 99.9910 669,823 0.009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7,507,213,234 99.9301 5,248,167 0.069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 关 于 < 晶 科 270,4 99.752 669,8 0.2471                  0     0.0000
          能源股份有限 07,57             9   23
          公司 2022 年限       8
          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
   2      《 关 于 < 晶 科 270,4 99.752 669,8 0.2471                  0     0.0000
          能源股份有限 07,57             9   23
          公司 2022 年限       8
          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270,4 99.752 669,8 0.2471                      0     0.0000
          东大会授权董 07,57             9   23
          事会办理公司         8
          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4      《关于新增授 265,8      98.063 5,248    1.9361      0     0.0000
          信及担保额度 29,23           9 ,167
          预计的议案》     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第 1-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4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俊哲、黄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