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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能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12-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科能源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背景及必要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外币交易金额款项通过外币结算,由于国际政治、经济
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美元、欧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有
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
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
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

    1、交易品种: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
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
日元、澳元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 30 亿美元,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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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
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5、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
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
或差额交割或反向平仓式展期的方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
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
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
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
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
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控制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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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
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
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而是根
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
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 2023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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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
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
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
的内控制度,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独立
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晶科能源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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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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