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晶科能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1-05
晶科能源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一月
晶科能源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2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 2023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议案三、关于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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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
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晶科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
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
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
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
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
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
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
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
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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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
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
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
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
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
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
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
统一收回。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
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
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
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
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现场参加会议的
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当日抵达会场后,敬请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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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的股东将无法进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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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星期四)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1 号晶科中心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仙德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具体投票时间如下:
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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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投票结束后,由监事代表、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票计
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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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 2023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
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于 2023 年度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
申请预计 789.0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
公司之间于 2023 年度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 533.0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
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次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亿元)
1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86
2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46
3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45
4 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42
5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34
6 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32
7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32
8 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 25
9 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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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20
11 乐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14
12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10
13 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9
Limited
14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 8
15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7
16 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 4
17 上海晶科绿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
18 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 3
19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
20 其他公司 84
合计 533
(二)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
确定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内,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具体调整全资子公司之间、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
3、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担
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
4、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同时,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以及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
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相应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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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国资股东,其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或无提供
担保的能力,因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
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84)。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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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晶科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于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2022 年 1 月 本次预计
1 日至 11 月 金额与上
关联 2023 年度 占同类 占同类
日常关联 30 日与关联 年实际发
关联人 交易 预计金额 业务比 业务比
交易类别 方累计已发生 生金额差
内容 (万元) 例 例
的交易金额 异较大的
(万元) 原因
电力
市场
化交
晶科电力科技股 1,300.00 0.39% 549.72 0.37% 不适用
易相
份有限公司及其
关服
子公司
务
采购商品 915.00
购电 0.27% 736.71 0.49% 不适用
和接受劳 [注 1]
务 公司硅片
产 能 扩
采购 大,对金
浙江新瑞欣科技
金刚 22,000.00 0.33% 10,604.49 0.35% 刚线需求
股份有限公司
线 旺盛,需
保障金刚
线供应
公司加大
销售 对自有厂
组 房屋顶分
50,000.00 0.43% 24,866.78 0.40%
件、 布式电站
销售商品 晶科电力科技股
支架 的投资力
和 份有限公司及其
度
提供劳务 子公司
市场对储
销售
2,937.98 能设备的
储能 18,000.00 0.16% 0.05%
[注 2] 需求快速
设备
增长
公司根据
整体资金
金源华兴融资租 融资 需求情
融资 21,000.00 6.00% 2,609.80 0.10%
赁有限公司 租赁 况,匹配
融资租赁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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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供应
江西金诺供应链
链金 1,000.00 0.29% 650.00 0.02% 不适用
管理有限公司
融
晶科电力科技股
出租
关联租赁 份有限公司及其 536.00 100.00% 450.71 100.00% 不适用
物业
子公司
合计 114,751.00 43,406.19
注:
1、本项预计的 2023 年度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购电交易金额未包含: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上
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的相关购电金额。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
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
(3)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及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
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
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4)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及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
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截至 2022 年 11 月末,上述已批准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中,8 个屋顶光伏电站已建成投入运
营,预计年均售电额合计约人民币 4,533.26 万元,9 个光伏电站正在筹建中;1 个储能项目已建成
投入运营,预计年均产生储能充放电服务费约人民币 735.67 万元,2 个储能项目正在筹建中。
2、本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
的销售储能设备金额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的《关于与关联方签
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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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上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和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
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08)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87)。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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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关于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高效、平稳、有序、
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 年 12 月修订)》。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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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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