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1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2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 1 号威腾电气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9,160,8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9,160,8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3.564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564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文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贺正生先生、独立董事黄学良先生、
董事李玉连先生因工作原因已向公司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吴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韦习祥先生因工作出差已向
公司请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
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7,422,892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9,160,892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9,160,892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9,160,892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9,160,892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9,160,892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9,160,892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9,160,892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公司及 子 17,42 100 0 0 0 0
公司 2021 年度 2,892
向银行申请 综
合授信并提 供
担保、接受 关
联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关联股东蒋文功、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
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云龙、陈禹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