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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腾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7-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腾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腾电气”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5,03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0,587.2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587.24 万元低于《威腾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投项目进行投
资的金额 40,561.08 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下,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并取消了部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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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21 年 8 月 24   2021 年 11 月 10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日调整后拟投入    日调整后拟投入
                                         额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
 1                                     16,293.17       16,293.17          8,437.24          15,556.24
                    目
        年产 2000 套智能化中压成套
 2      开关设备及 63000 台智能型      14,236.91       14,236.91          8,000.00
          (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5,031.00        5,031.00          4,150.00           5,031.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40,561.08       40,561.08         20,587.24          20,587.24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
     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
     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
     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和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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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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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威
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
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4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
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
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威腾电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威腾电气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威腾电气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威腾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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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万宝                        胡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