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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5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监事 3 人。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群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
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
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
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威腾电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
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
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