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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2-12-02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etown Electric Group Co., Ltd
            (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 1 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声        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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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
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
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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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
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四、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9,000,0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25%,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上限为准。最终
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
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216.90 万元
(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5 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65,294.25             58,251.64
 2       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          22,614.17             16,965.26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12,908.42            100,216.9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
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
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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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
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

    七、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公司已有完
善的股利分配政策,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关于公司分红及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
及执行情况”。

    八、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九、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将面临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发行
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经历
一定时间的项目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短期内出现下滑情况的可能,未来随着募投项目效益逐步体
现,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回升。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第五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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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十、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蒋文功、蒋政达父子合计持有及控制公
司 46.61%的股份(注1)。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25%,即不超 39,000,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超过 195,000,000
股。按发行 39,000,000 股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蒋文功、蒋政
达父子合计持有及控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7.29%,仍保持实际控
制人的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发行人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一、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
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
注意投资风险。




注1 :蒋文功、蒋政达父子通过威腾电气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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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 1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6
释     义 ........................................................................................................................... 8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概要 .......................................................... 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1
   三、发行方案概要 .................................................................................................. 14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8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8
   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8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9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19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影响 .............................. 3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 30
   五、总结 .................................................................................................................. 31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2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
   结构的变化情况 ...................................................................................................... 3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3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等变化情况 ...................................................................................................... 3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3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34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34
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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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8
  二、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42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43
第五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 49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 49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52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5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53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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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释       义

      本发行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一般性释义
发行人、威腾电气、公司        指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发行 A 股股票并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行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本预案                        指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威腾能源科技                  指   江苏威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威腾新材                      指   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威腾投资                      指   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博爱投资                      指   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中信证券威腾电气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威腾电气资管计划              指
                                   资产管理计划,公司股东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9 月
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9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名词释义
                                   又称涂锡铜带,是指在一定尺寸的铜带表面涂敷一
                                   定厚度的锡基焊料而形成的复合导电材料,按用途
光伏焊带                      指
                                   主要分为互连带、汇流带;主要功能是在光伏组件
                                   产品中起电池片和接线盒的连接及导电作用。
                                   用于连接光伏电池片,收集、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
互连带                        指
                                   的涂锡焊带,又称为互连条、互联条
汇流带                        指   用于连接光伏电池串及接线盒,传输光伏电池串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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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流的涂锡焊带,又称为汇流条
                                Energy Storage System,简称 ESS,是一个可完成
                                存储电能和供电的系统,具有平滑过渡、削峰填谷、
储能系统                   指
                                调频调压等功能,一般由电池 PACK、储能变流器、
                                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多个部分组合构成
                                以“电源、电网、负荷、储能”为整体规划的新型
                                电力运行模式,可精准控制社会电力系统中的用电
源网荷储                   指   负荷和储能资源,有效解决电力系统因新能源发电
                                量占比提高而造成的系统波动,提高新能源发电量
                                消纳能力,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
                                预装的以电池为储能载体,通过储能变流器进行可
移动储能系统               指
                                循环电能存储、释放的具备可移动特性的系统
                                分布式小储能系统通过调节负荷,吸收电力峰值,
分布式小储能系统           指   在电力供应突然降低时注入电力,就地能源存储可
                                以缓解由可再生能源生产输出所造成的电源波动
                                储能电池模块,即组合电池,通常指电池组的加工
                                组装流程,即将电芯,电池保护板,电池连接片,
PACK                       指
                                标签纸等配件通过电池 PACK 工艺进行组装的工
                                艺流程
                                储能电池管理系统,是一种监控储能电池状态的设
                                备,主要功能是监控电池储能单元内各电池运行状
BMS                        指   态,保障储能单元安全运行。BMS 对电池的基本
                                参数进行测量,包括电压、电流、温度等,防止电
                                池出现过充电和过放电,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储能能量管理系统, EMS 系统可对 BMS 储能电
                                池管理系统、PCS 储能变流器、电表、电芯等储能
EMS                        指   系统组成进行数据采集管理和协调控制,通过实时
                                全景监控、故障告警等功能,保障电站储能系统安
                                全、稳定、高效运行
                                Power Conversion System,简称 PCS,可控制蓄电
储能变流器                 指   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进行交直流的变换,在无电
                                网情况下可以直接为交流负荷供电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能信控                   指   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南瑞太阳能                 指   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铜排、铜杆、铜线、铜带、铝排、铝板、铝边
铜铝制品                   指
                                框,以及各种型式的挤压成型的铝合金材料
铜材                       指   包括铜排、铜杆、铜线、铜带等
铝材                       指   包括铝排、铝板、铝型材等
                                由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用电等环节组成的电
电力系统                   指
                                能生产、传输、分配和使用的系统
配电系统                   指   负责接收和分配电能的系统
配(电)网                 指   在电力系统中起电能分配作用,向用户供电的网络
                                公司将 1000V 及以下的母线产品统称为低压母线,
低压母线                   指   主要作为低压配电系统中连接变压器至低压配电
                                柜、配电柜至配电柜、配电柜至用电设备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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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泛应用于电网、工业厂房、高层建筑、酒店、医
                                   院、轨道交通、机场、汽车制造、数据中心等场所
                                   公司将 3.6kV 及以上的母线产品统称为高压母线,
                                   一般在配电环节中连接配电变电站的变压器至中
高压母线                      指   压成套设备,或在变电环节中连接发电厂的发电机
                                   至升压变电站的变压器,广泛应用于电网、发电厂、
                                   钢铁、冶金等领域
                                   适用于交流 50/60Hz,额定工作电压 400V~40.5kV
成套开关控制设备/成套开关设
                              指   的供配电系统,用于发电、输电、配电及电能转换
备/中低压成套设备
                                   和电能消耗设备的控制
ISO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CNAS                          指
                                   Assessment,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中国国家标准的代码(带 T 的为推荐性,不带 T
GB、GB/T                      指
                                   的为强制性)
                                   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简写为 NB)认定的
CE                            指
                                   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Keuring van Elektrotechnische Materialen te
KEMA                          指
                                   Arnhem,荷兰电力行业测试机构
UL                            指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美国保险商试验所

      本预案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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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Wetown Electric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        蒋文功
注册地址          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 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 1 号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威腾电气
股票代码          688226
董事会秘书        吴波
联系电话          0511-88227266
联系传真          0511-88227266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wetown.com.cn/
电子邮箱          DMB@wetown.cc
                  高低压母线、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电源
                  设备及配件、变压器、电器元件、光伏焊带、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
                  疏散平台,支吊架、汇线桥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加工、制
经营范围          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及其副产品的研发、加工、
                  制造、销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全球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占比快速提高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绿色
低碳经济是全世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全球能源转型已由起步蓄力期转
向全面加速期,正在推动全球能源和工业体系加快演变重构。进入 21 世纪以来,
全球能源结构加快调整,新能源技术水平和经济性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实
现跃升发展。为尽快实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
零排放的目标,2016 年,178 个国家共同签署《巴黎协定》,对 2020 年后全球
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作出统一安排。《巴黎协定》签署以来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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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新增发电量的约 60%。中国、欧盟、美国、日本等 130 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
碳中和目标,世界主要经济体积极推动经济绿色复苏,绿色产业已成为重要投资
领域,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迎来新机遇,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总量的份额就
要从 2017 年的 14%提高到 2050 年的 65%。可再生能源的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
到 2050 年的转型能源方案中,太阳能和风能的份额将大大提高。

    2、发展风电和太阳能为代表的清洁能源是实现双碳战略的重要支撑

    为更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是我国甚至全球必
然的发展方向和道路。2020 年 9 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讲
话时即指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并做
出承诺,力争于 2030 年前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
碳中和。太阳能和风能作为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
商业化发展的发电方式,已成为实现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和双碳目标的重要依托。
2021 年 3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落实 2030 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
目标,制定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
开发和高质量发展。随后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
碳达峰中和工作的通知》、《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支持性政策,
进一步明确通过大力发展太阳能与风能力争实现双碳目标。

    3、各地方多项配储政策的出台为储能行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考虑到储能系统的建设对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率、降低弃风、弃电、弃
水率、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作用,在国家宏观政策对构建“新能源
+储能”、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的规划引导下,各地方依
据其当地自然环境特征和实际需求,出台了针对性的配储要求细则,为储能项目
的落地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指引。

    如在 2022 年 1 月上海市发改委发布的《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竞争配置
工作方案》的参与要求中即提出,“承诺按照本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求的建设时序
建设电化学等储能装置,且配置比例不低于 20%、时长 4 小时以上”;在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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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
事项的通知》中提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电化学储能容量应为不低于项目
装机容量 15%(2 小时)”;在 2021 年 6 月,天津市发改委印发的《2021-2022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和 2021 年保障性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申报
条件中提出,“单体容量超过 5 万千瓦的项目,应承诺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储能
设施或提供相应的调峰能力。其中,光伏发电项目承诺储能配比不低于项目装机
容量的 10%,风电项目不低于 15%”。

    综上所述,各地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要求中均提出了应配套相应的储
能设施,且配比要求均高于 10%。考虑到 2030 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
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战略目标,按照 10%的配置比例测算,相关储能行业
市场空间广阔。故地方政策的出台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4、产业政策引导光伏行业发展,光伏焊带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为了落实我国双碳战略,2022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位相
继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等能源发展规划,均将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作为实现双碳战略的重要途径,为光伏
行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2021 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 167.9GW,同时预
测到 2026 年光伏装机容量乐观数据 458.8GW,保守数据 243.5GW。根据中国光
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 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 54.88GW,同比增加 13.9%,累
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308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2020 年
12 月 12 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 2030 年,中国非化石能源
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为达此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
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将超过 75GW。

    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电气连接部件,应用于光伏电池
片的串联和并联,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以提升光伏组件的输出电压和功率,
其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和传导效率,对光伏组件功率、组件服
役寿命和光伏发电系统效率的影响较大。随着全球及我国光伏行业市场需求的释
放,光伏焊带市场需求也将迎来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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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顺应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

    近年来,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确保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成为推动能源结构
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驱动力,可再生能源行业正面临快速
发展的机遇,以太阳能和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快速增长,带动对储能
系统和光伏焊带的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在此基础上,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增
加储能系统和光伏焊带的产能,以扩大市场供应、抢占市场空间、提高市场占有
率、增强盈利能力。因此项目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

    2、拓展业务范围,布局储能领域,扩大光伏焊带业务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提升、业务扩展,符
合公司不断优化和改善产品结构的目标,在做大做强高低压母线及成套电气的基
础上,积极扩大光伏焊带销售规模,同时进一步向储能领域延伸,逐步形成高低
压母线、光伏焊带、中低压成套设备、储能系统、铜铝制品全方位产品业态,实
现新能源发电领域、新能源储能领域,以及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领域的多领域布局,
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缓解资金压力,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通过多年经营积累,实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本次募集到的资金将有效
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大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有效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
的基础。

三、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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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
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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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
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9,000,0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25%,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上限为准。最终发行
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
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21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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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65,294.25             58,251.64
 2       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         22,614.17             16,965.26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12,908.42            100,216.9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
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
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
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
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
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
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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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
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而构成
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蒋文功,实际控制人为蒋文功、蒋政达父子。
蒋文功直接持有公司 22.40%的股份,蒋文功、蒋政达父子通过威腾电气资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 0.61%的股份(注2),蒋文功、蒋政达父子通过控制威腾投资、
博爱投资进而控制威腾投资、博爱投资持有的公司 20.39%、3.21%的股份。综上,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蒋文功、蒋政达父子合计持有及控制公司 46.61%
的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5%,即不超
39,000,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超过 195,000,000 股。按发行
39,000,000 股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蒋文功、蒋政达父子合计
持有及控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7.29%,仍保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注2 :蒋文功、蒋政达父子通过威腾电气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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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21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5 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65,294.25             58,251.64
  2      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         22,614.17             16,965.26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12,908.42            100,216.9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
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
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
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
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近年来,全球及我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占比快速增
加,带来较高的储能需求。与此同时,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储能提供了商业化路径,
进一步增加了储能产品需求,储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
抓住储能行业快速发展机遇,扩增储能系统产能。本项目储能系统主要包括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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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的全功能独立储能电站系统、移动储能系统、分布式小储能系统、储能
电池模块 PACK、储能专用电池管理系统 BMS、储能能量管理系统 EMS 等,可
广泛用于电源侧新能源配套储能、用户侧主动削峰填谷及分布式储能聚集虚拟电
厂等领域。项目实施后将能实现新增年产 5GWh 储能系统的生产能力,有助于
扩大公司储能类产品的生产规模,公司更好的切入储能领域、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形成规模经济效应,进而为整体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奠定产能基础。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储能产品产能,抓住市场快速发展机遇

    储能系统作为能实现“削峰填谷”、调峰调频、平滑电力系统波动的重要设
施,是减少可再生能源弃风、弃光、弃水率、支撑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构建新
型电力系统、建设坚强电网的关键环节,其电源侧市场需求将随着可再生能源集
中式电站的大规模建设而快速增加。与此同时,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
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战略规划也使得用户侧储能系统建设需求
快速增加。此外,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峰谷电价价差的扩大,将建
立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为储能商业化应用提
供新模式,进一步推动电源侧、用户侧储能设施需求增加,储能行业市场空间广
阔。

    由于储能系统产品具有定制化、非标准化的特点,需在生产现场进行加工装
配、调试,且成套系统舱体体积庞大,在生产现场加工装配周期需要 1-2 个月,
占用生产场地面积较大、时间较长,对生产场地大小提出较高要求。通过本项目
的实施,公司将新购置土地、新建厂房、新增生产设备,为储能系统生产制造提
供必备的场地和软硬件设备资源。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实现新增年产 5GWh
储能系统产能。因此,项目实施能扩大公司储能产品产能,为抓住市场快速发展
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奠定必备的产能基础,助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母线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经过十余
年的不懈努力,逐渐形成包括低压母线、高压母线、光伏焊带、中低压成套设备、
铜铝制品的产品矩阵。但是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公司仅仅依靠光伏焊带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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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发电的多领域市场覆盖。因此,自 2022 年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储能相关业
务,相关产线已建设完成,并且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形成了风力、太阳能为主要
的新能源发电全覆盖。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能实现现有储能产品产能扩增,有利于公司顺
应行业发展趋势,加大在储能领域的业务布局,提高储能产品占比,进一步丰富
产品种类,优化业务布局,增强风险抵御力和核心竞争力。

    (3)项目实施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提高盈利能力

    近年来,我国密集出台多项可再生能源及储能相关政策,为储能行业发展提
供了顶层政策规划,其中多项国家及地方政策中明确了新能源发电项目储能配置
要求,且配置比例要求基本在 10%-30%范围内,备电时长在 1h~4h,为推动储能
行业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行业面临快速发展机遇。在机遇和挑战并
存的发展态势下,考虑集中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电站的单体建设规模均较大,
对配套储能产品的需求同样较高,因此行业内订单均以大订单为主,相关生产企
业需具备较强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才能满足下游客户单一订单的产量和交期需求。
因此,具有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通常在市场开拓过程中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
此同时,在下游需求旺盛的前提下,通过大规模生产基地的建设,扩建产能,还
将能有助于形成内部规模经济,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的管理、研发、销售等成本,
增强产业链内议价能力,实现边际效益递增。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将在提升公司储能产品产能的基础上,增强产业链
内议价能力、摊低单位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奠
定基础。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

    加快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作为确保能源安全、降低碳排放、实现低碳可持续
发展的重要方式,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
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
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强调
加快可再生源能发电等装机应用。而储能作为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率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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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性设施,同样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出台了《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
力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关于推
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
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
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鼓励储能行业发展。
在此基础上,考虑电化学储能相较于其他储能路径的技术和经济优势,电化学储
能将成为储能行业重要发展趋势。

    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满足建设新
型电力系统对必备的储能设施的需求。因此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行业发
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2)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本次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支撑

    近年来,随着加快推进能源结构改革、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主导的能源体系
成为全球共识,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幅提升,风电、太阳能发电
等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的装机量和发电量快速增加。储能系统作为新能源发电
效率最大化的重要保障,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集中装机量快速增加的基础上,考虑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量的增加,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储能提供新盈利模
式的驱动,储能行业仍将维持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
导意见》中提出的 2025 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30GW 以上的目标,2020-2025
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超 50%。根据 CNESA 预测,保守场景下,2025 年中国电化学
储能累计投运规模有望达 35.5GW;随着“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和储能相
关政策的推动,理想场景下 2025 年中国电化学储能累计投运规模有望达
55.9GW。据赛迪智库预测,到 2025 年我国锂电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有望达 50GW;
到 2035 年我国锂电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有望达 600GW。根据 2030 年我国风电、
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战略目标,按照 10%的配置比例测
算,到 2030 年我国电化学储能行业同样有较高的装机规模。

    综上所述,我国储能行业有较好的市场基础和较大的未来发展空间,将为本
次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市场支撑,项目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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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良好的品牌声誉和丰富的客户基础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为满足电力行业内客户对产品质量的高要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目
标 和 行 之 有 效 的 品 质 保 障 体 系 , 通 过 了 ISO9001:2015 、 ISO14001:2015 、
OHSAS18001:2007、SA8000:2014、GB/T27922-2011、GB/T23331 等六大体系认
证。在上述较强的产品性能和较高的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在电力系统内形成
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已与金风科技、国能信控、南瑞太阳能等行业内领先企业建
立了合作关系。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能扩大现有储能产品产能,实现新增年产 5GWh 储
能系统产能,且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中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领域,因此公司现
有在电力行业内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在风电、光伏领域丰富的客户积累将为本项
目顺利实施提供必备的客户基础。

    (4)公司已有项目经验和较强的技术实力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储能系统产品具有定制化、非标准化的特点,需要根据客户需求选择合
适的储能技术和产品,将电池 PACK、储能变流器、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
统等多个组件有机组合在一起,为客户打造一站式储能解决方案,使储能电站的
整体性能达到最优。而上述内容均需在实践中、通过与下游客户的磨合中,逐渐
积累和深化。公司现已实现了储能系统的成功交付应用,积累了一定的项目经验,
为本次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经验支撑。

    与此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公司还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如储能系统工程
仿真设计和消防仿真设计技术,能最大程度降低储能系统本身运行过程中的能
耗,并实现精准温控,确保储能系统消防安全,助力发电机组安全出力运行;储
能系统中变压器相关的线圈浇注工艺和铁芯制造工艺,能降低变压器损耗,并具
备配电房全景监控、无线测温、故障报警和运行状态分析等功能;储能系统中电
池管理系统相关硬件端多级保护和滤波、均衡算法、SOX 算法等技术,能实现
精准测量、多级防护、精准计算、精准跟踪。综上所述,公司在储能系统各个关
键组件和整体设计层面均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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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65,294.2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58,251.64 万元。
项目投资内容具体包括土地购置投资、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基
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比
   1       土地购置                  10,994.00                10,994.00       16.84%
   2       建筑工程                  34,426.30                34,426.30       52.72%
   3       设备购置及安装            12,831.34                12,831.34       19.65%
   4       基本预备费                 2,362.88                         -       3.62%
   5       铺底流动资金               4,679.73                         -       7.17%
           项目总投资                65,294.25                58,251.64      100.00%

       5、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和建设期限

       (1)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威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为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经济开发区二号线南侧,疏港路西侧。

       (3)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

       6、项目备案和环评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项目备案和环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7、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
益。项目实施后,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二)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在国家“双碳战略”及“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下,光伏发电作为主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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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迎来新的装机高潮。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焊接过程中的重要材料,其品
质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效率,对光伏组件功率和光伏发电系统效率
的影响较大。本项目建设是基于未来光伏装机容量的持续快速增长,为保证光伏
焊带的市场供给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光伏焊带产能进行扩建。项目建设
主要包括两个部分:首先通过新建厂房与购置智能化生产设备,新增光伏焊带产
能 1.7 万吨/年;其次通过新建厂房,对公司现有的 8,000 吨光伏焊带产能及光伏
边框产品产线进行搬迁。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充足的产能保障是公司把握市场机会的基础

    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电气连接部件,应用于光伏电池
片的串联和并联,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以提升光伏组件的输出电压和功率,
其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和传导效率,对光伏组件功率、组件服
役寿命和光伏发电系统效率的影响较大。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2021 年
全球光伏装机容量 167.9GW,同时预测到 2026 年光伏装机容量乐观数据
458.8GW,保守数据 243.5GW。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 年,国内光
伏新增装机 54.88GW,同比增加 13.9%,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308GW,
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

    2020 年 12 月 12 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 2030 年,中国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为达此目标,“十四五”期间,
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将超过 75GW。由此可见,在“十四五”及未来“十
五五”期间,全球及我国光伏焊带市场需求将迎来大规模释放。公司现有产能无
法满足未来市场需求,并且目前产能利用率已接近满产。因此,本项目建设是为
了保障公司在未来快速增长的光伏焊带市场能充分把握机会的必然选择。

    (2)通过新建厂房替代租赁厂房,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

    2018 年“531 新政”的实施对市场进行彻底洗牌,加速行业的整合,对于优
质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因此,自 2019 年以来,公司通过不断的新增生产
线,保障公司光伏焊带业务收入整体实现快速增长。随着国内外疫情逐步好转,
我国对新能源战略的进一步明确,光伏行业景气度将会持续提升,光伏焊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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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进一步快速释放,公司获取的订单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为了保障公司未来新增订单的及时交付,需要对现有生产线的生产效率进一
步优化提高。首先,本次新建厂房是针对光伏焊带的生产线特征设计,通过搬迁
能进一步优化生产线设计,提高生产效率;其次,实现同一厂区生产,有助于公
司进行生产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再次,集中化生产有助于公司对原材料及成品的
仓储统一化管理。因此,通过本项目对公司现有产能的搬迁,是公司提高生产效
率的必然选择。

    (3)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实现光伏焊带智能制造

    在“双碳”战略目标大背景下,整个制造业的节能减排转型已经成为经济社
会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共同趋势,如何实现能源的合理化管理和节能减
排,就是当下制造业低碳化转型的重点。绿色智能转型对于制造业来讲已经是一
个必然的选择。智能制造可以应用在制造业的各个环节,其目的是在保证正常生
产的同时,提高效率、缩短研发周期、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保护环境。工业和
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生产效率平均提高 45%、产品研制周期平均缩短
35%、产品不良品率平均降低 35%。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引领企业转型升级,将秉承
“专业致胜”的发展理念,坚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产品和最专业服务,以绿色、
集成、智能为产品发展方向,融入智能制造 2025 理念,实现产品生产向自动化、
智能化制造过渡,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产能。为了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助力公司智
能制造战略,本项目新建厂房的同时,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加强公司在光伏焊
带领域的智能制造水平。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通过政策引导太阳能产业发展是实现双碳战略的重要措施

    2020 年,12 月 12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
《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中国为达成应对气候
变化《巴黎协定》作出重要贡献,力争 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
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为了实现我国对全球承诺,2021 年国务院印发《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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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为了落实我国双碳战略,2022 年以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位相继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
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能源发展规划,均将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作为实现
双碳战略的重要途径。

    综上所述,针对光伏产业一系列国家政策规划的颁布实施,为光伏行业的健
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以上政策指导下,光伏焊带作为光伏
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建设将进一步享受到政策带来的机遇。

    (2)快速增长的光伏焊带市场需求是本项目产能消化的基础

    根据下游客户提供的光伏组件材料耗用量数据及合理推测得出 1GW 装机容
量的光伏组件大约需耗用 700 吨光伏焊带;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2021
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 167.9GW,同时预测到 2026 年光伏装机容量乐观数据
458.8GW,保守数据 243.5GW。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 年,国内光
伏新增装机 54.88GW,同比增加 13.9%。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国,光伏组件产量占全球的 70%以上。
2021 年,全国组件产量达到 182GW,同比增长 46.1%,所对应光伏焊带的产量
为 127,400 吨(182*700)。如果按照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到 2026 年的乐观增长率
计算,预计到 2026 年,全国光伏焊带产量 471,704 吨;如果按照保守增长率计
算,预计到 2026 年,全国光伏焊带产量 250,045 吨。在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快速增长背景下,带动光伏焊带需求的快速增长,为本项目产能消化奠定建设的
市场基础。

    (3)公司具有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与技术储备

    公司目前已跻身我国光伏焊带行业第一梯队。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一直坚
持自主研发与创新,设有本部、南京及广州三大研发中心,已组建一支研发人员
125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2.08%的高水平研发团队。公司根据光伏焊带的性能
及适用领域,研发出多类型、多型号的不同应用领域的高效节能光伏焊带,包括:
互联条光伏焊带主要包括矩形焊带、圆丝焊带和低温焊带等;汇流带光伏焊带主
要包括常规汇流带、L 型汇流带和黑色汇流带等。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在光伏焊带方面拥有专利 32 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3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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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在光伏焊带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
供技术储备。

       4、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2,614.17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6,965.26 万元。
项目投资内容具体包括土地购置投资、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基
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比
   1       土地购置                   2,116.00                 2,116.00        9.36%
   2       建筑工程                   9,808.00                 9,808.00       43.37%
   3       设备购置及安装             5,041.26                 5,041.26       22.29%
   4       基本预备费                    742.46                        -       3.28%
   5       铺底流动资金               4,906.45                         -      21.70%
           项目总投资                22,614.17                16,965.26      100.00%

       5、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和建设期限

       (1)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通过
全资子公司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70%股权。

       (2)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为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经济开发区二号线南侧,疏港路西侧。

       (3)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

       6、项目备案和环评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项目备案和环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7、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
益。项目实施后,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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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 25,000.00 万元,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项目必要性

    (1)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金需求量持续增长,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68,389.75 万元,总负债为 78,622.33 万
元,资产负债率达到 46.69%,2019-2021 年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达到 42.14%。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可优化公司财务结
构,从而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2)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实现稳定增长。公司
2019-2021 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7.51%。预计未来几年内公司仍将处
于业务快速扩张阶段,市场开拓、日常经营等环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
扩大。因此,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能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
带来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是公司实现持续健
康发展的切实保障。

    3、项目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提升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符合《科创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
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等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内部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
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为规范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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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
用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 2.5 万
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在资金开始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运营后,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预计将得到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
营效益在短期内无法迅速体现,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但随着募投项目的达产,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此
外,公司还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
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并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产品包括储能系统和光伏焊带,募投项目是紧密
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充分把握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机遇,积极响应国家“双
碳战略”,结合公司与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助力公司经营战略的布局与实施,对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综合竞争力,持续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夯实产品市场竞争力,有效提升公司
经营管理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
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产品为储能
系统和光伏焊带,均为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扩增。

    由于风力、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呈现随自然气候条件变化而快
速、无规律变化的特性,具有较强的不可控性,带动发电量同样呈现波动性、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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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性和不可控性,无法通过调节自身出力适应用户侧需求变化。为了应对清洁可
再生能源发电的随机波动性,维持电网稳定,避免弃风、弃光、弃水等问题的出
现,电力系统需配备一定比例的储能系统,通过充放电的形式实现削峰填谷,平
滑电力波动,实现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和电力供需动态平衡,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建设坚强电网。

    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电气连接部件,应用于光伏电池
片的串联和并联,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以提升光伏组件的输出电压和功率,
其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和传导效率,对光伏组件功率、组件服
役寿命和光伏发电系统效率的影响较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储能系统产品属
于“6 新能源产业”之“6.5 智能电网产业”之“6.5.3 智能电网输送与配电”中
的重点产品“大规模储能系统”;光伏焊带属于“6 新能源产业”之 “6.3 太阳
能产业”之“6.3.1 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中“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 4 条,储
能系统产品和光伏焊带隶属于科创板支持的新能源领域,符合科创领域定位。

五、总结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公司的
资本结构,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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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母线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经过十余
年的不懈努力,逐渐形成包括低压母线、高压母线、光伏焊带、中低压成套设备、
铜铝制品的产品矩阵。特别自 2022 年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储能相关业务,相关
产线已建设完成,并已初步实现业务收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和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符合
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
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是否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本次发行后股东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
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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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将有所降低,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财务结构趋向合理与
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可能会导
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及发
展战略而选择实施,长期来看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提升未来公司经营
业绩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
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
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的完善,公司整体现金
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
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
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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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
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更趋合理,抵御风险
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的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
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
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且最终根据竞
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即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
响。

    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
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
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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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
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市场和经营风险

    1、光伏焊带产品的行业风险

    光伏焊带是公司的重要产品之一,其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主要应用于光
伏组件电池片的连接,在整个光伏产业链中,以光伏焊带等为原料的光伏组件制
造处于产业链的中游,因此,光伏行业的发展情况对于公司光伏焊带的生产经营
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光伏行业受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或其他不利因素影响导
致景气度下降,公司光伏焊带的营业收入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2、储能产品的行业风险

    目前,全球储能行业仍处于产业化发展的起步阶段,整体装机规模仍处于较
低水平。关键原材料成本较高、产业链配套不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滞后等
依然是制约储能系统大规模应用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制约行业发展的上述因素
长期无法改善,市场对储能系统商业价值的认可度无法提高,则可能导致市场需
求发生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较大,如果公司货款催收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经营状
况发生恶化,则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余额近年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未来,随着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如果公司不能
合理控制应收票据规模,对应收票据不能有效管理,或者下游客户、承兑银行经
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公司主要采购电解铜、铝棒、铜材、铝
材及锡等原材料。铜、铝属于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投资因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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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较大,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销售价格与原材料
价格的变动无法完全同步,因而若公司所需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可能
无法完全转移风险,从而对公司产品的毛利和整体利润水平产生负面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威腾配电有限公司为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
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优惠的幅度,公司所得税费用
将增加,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不足的风险

    公司是研发驱动型公司,一直专注于高压母线、低压母线、光伏焊带、中低
压成套设备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如果未来公司的技术创新无法适应行业的发展
趋势,将导致公司无法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公司目前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涵盖了公司主要产品
的设计、生产工艺等,对公司产品迭代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如果因
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外界恶意窃取等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
三方侵害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行业内复合型研发人才较为紧
缺。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人
员的引进、培养,完善激励机制,则存在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
持续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五)募投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论证,该投资决策是基于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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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内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情况等条件所做出的,
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认证时间不确定性、工程质量、投
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项目实际建成后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竞争对
手的发展、原材料与产品价格的变动、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等因素也可能导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公司的预测存在差异,致使项目的产能过剩、投资收益
率低于预期水平,甚至造成公司业绩下滑,从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如期完
成。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5 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65,294.25            58,251.64
         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
 2                                                   22,614.17            16,965.26
         产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12,908.42           100,216.9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现有业务开展,公司
经审慎测算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但是考虑未来的经
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环境等存在不确定性,以及项目实施风险(成
本增加、进度延迟、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等因素,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无法
及时、充分实施或难以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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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有完善的股利分配政策,在
《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
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外部
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
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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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四)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如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
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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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
进行研究论证:

    1、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
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4、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
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
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决议后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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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
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遇到战争、自然
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 2/3 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
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
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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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
求,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
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9 年度

    公司 2019 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2、2020 年度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计划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20 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 元(含税),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7,000,000.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700,000.00 元(含税)。

    3、2021 年度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计划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6,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500,00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自 2021 年上市以来,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具体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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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红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分红数额(含税)         1,950.00            1,170.00              -
分红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5,000.17            4,218.80           3,852.22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978.09          4,748.46            5,470.18
         利润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62%              24.64%                -
      净利润比率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
                                                 5,398.91
          润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                               57.79%
年年均实现净利润比例
注:公司 2021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于
公司上市后执行。

(三)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及项目
投资,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发展战略的落实。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威腾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兼顾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威腾电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当
前实际经营情况、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制订公司
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如下:

(一)规划的考虑因素和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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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外
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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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利;如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
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
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
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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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
行研究论证:

    (1)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
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
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
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决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
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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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遇到战争、自然
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 2/3 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
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
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
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
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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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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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五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具体措
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
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本测算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3 年 6 月末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5%,即
不超过 39,00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216.90 万元(含本数)。
因此,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39,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95,000,0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216.90 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及股票回购注销等因素的影
响。本假设不对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做出承诺,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到账的募
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
定;

    5、2022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38.71 万元,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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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90.20 万元。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分别为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的年化数据(2022 年 1-9 月数据的 4/3 倍)(该假设
  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假
  设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分别较 2022 年度增长 10%、增长 20%和增长 30%三种情
  况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 2023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6、假设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 年期初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 年度现金分红
  金额;在预测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
  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在预测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
  表所示: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假设 1:假设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增长 10%
普通股股数(万股)                               15,600.00       15,600.00      19,500.00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91,113.88       95,882.16      95,882.16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718.28         7,390.11      7,39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520.27        7,172.29       7,172.29
(万元)


                                           50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期现金分红(万元)                              1,950.00        2,145.00       2,145.00
向特定对象发行增加净资产(万元)                         -               -     100,216.90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95,882.16      101,127.27     201,344.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7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6           0.41
稀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7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6           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9%           7.50%          4.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7%           7.28%          4.83%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假设 2:假设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增长 20%
普通股股数(万股)                               15,600.00       15,600.00      19,500.00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91,113.88       95,882.16      95,882.16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718.28        8,061.94       8,061.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520.27        7,824.32       7,824.32
(万元)
本期现金分红(万元)                              1,950.00        2,340.00       2,340.00
向特定对象发行增加净资产(万元)                         -               -     100,216.90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95,882.16      101,604.10     201,821.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2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50           0.45
稀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2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50           0.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9%           8.16%          5.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7%           7.92%          5.26%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假设 3:假设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增长 30%
普通股股数(万股)                               15,600.00       15,600.00      19,500.00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91,113.88       95,882.16      95,882.16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718.28        8,733.76       8,733.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520.27        8,476.35       8,476.35
(万元)


                                           51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期现金分红(万元)                            1,950.00        2,535.00      2,535.00
向特定对象发行增加净资产(万元)                       -               -    100,216.90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95,882.16      102,080.92    202,297.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6          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54          0.48
稀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6          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54          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9%           8.82%         5.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7%           8.56%         5.69%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
  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
  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
  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
  公司内生增长动力,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5GWh 储能系统
  建设项目”和“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

       近年来随着双碳战略的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的加快,新能源储能系统、
  光伏焊带市场高速发展,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公司通过“年产 5GWh 储能系统
  建设项目”和“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抢占市
  场契机,提升盈利能力,实现产业链延伸,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较大,若全部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债权融资
  投入,上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偿债压力。故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实施。

                                          52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
位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
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因此,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公司现阶段最佳的融资方式

    由于银行贷款的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将会产生较高的财务成本。如公司后
续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借助银行贷款,一方面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加
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较高的利息支出将侵蚀公司整体利润水平,降低公
司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不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股权融资相比其他融资方式更具有长期
性的特点,通过股权融资可以有效避免因资金期限错配问题造成的偿债压力,有
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保持资本结构稳定,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现公
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
益的逐步实现,公司盈利能力也将不断提高,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也
将逐步消除,从而为全体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为
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母线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经过十余
年的不懈努力,逐渐形成包括低压母线、高压母线、光伏焊带、中低压成套设备、
铜铝制品的产品矩阵。特别自 2022 年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储能相关业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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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产线已建设完成,并已初步实现业务收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迎合市场需求、
顺应公司发展战略,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
要举措。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
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技术领域包括机械制造、电
气工程、工业自动化、金属材料、绝缘技术、智能控制、仿真设计等,全面覆盖
了公司产品研发各个环节。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125 人,
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2.08%;研发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 63 人,占研发员工总数
的 50.40%;公司核心研发团队稳定性强,核心技术人员在行业均有超过 10 年的
研发、制造的经历,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一直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已建成包含江苏电能传输母线设备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省级共享实验室、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
中心,设有本部、南京及广州三大研发中心。公司建有电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
获得国家认监委 CNAS 认证认可实验室资质,试验能力覆盖 48 项实验项目,并
有 4 项试验能力满足 KEMA 试验标准要求。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发明专利 37 项,实用新型专利 240 项,外观设计专利 12 项,共计形成核心技术
9 项,该类核心技术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现已与多家科研院所建立
“产、学、研”合作研发,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培育,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在业内建
立了质量可靠、服务完善的品牌形象。2015 年公司“WETOWN”商标被国家工
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21 年公司低压密集型母线被认定为“江苏
精品”、“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公司成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

                                   5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ABB、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金风科
技、南瑞太阳能、国能信控、REC Solar Pte. Ltd.、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晶科能
源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
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
保障。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
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
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
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入“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和“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
相关,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
险。




                                   55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三)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
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
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
定,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
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
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
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
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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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
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
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
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7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承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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