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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腾电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12-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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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
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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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威腾电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公告列明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会议期限、出席对象、会议议题等
事项,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2022 年 12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载明了增加
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以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在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因近期正
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
议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所见证律师亦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817,859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703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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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1,738,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2.3962%。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
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079,8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07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
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1,639,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2%。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
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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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存在股东提出
新议案的情形,具体如下:

     2022 年 12 月 8 日,持有公司 22.4%股份的股东蒋文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
会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蒋文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蒋文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937,16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过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蒋文功将上述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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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 10 个子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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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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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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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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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 1-9 月、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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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97,817,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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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26,079,8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9,85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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