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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达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8-1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江苏无锡

         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5 -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议案 ........................................................................................................ - 7 -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9 -




                                                            -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17 日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 18 号,隆达股份三楼一
号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
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见证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
   3、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4、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5、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股东发言及提问。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8、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现
场会议表决票。

   9、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10、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1、宣读表决结果。

   1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3、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4、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5、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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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
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
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份数之
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
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
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
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
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
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
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
问题。


                                   -5-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
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
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
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2 个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根据省、市相关防控要求,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
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
当日公司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
苏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会,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低风险地区拟参会人
员,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
议案一: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71.4286 万股。根
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验字[2022]号
第 600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8514.2857 万元
变更为 24,685.7143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8514.2857 万股变更为 24,685.7143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
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
程备案等事宜。



                                     -7-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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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 号),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71.428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9.08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411,794,296.88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10,522,712.43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2,201,271,584.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
第 600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具体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新增年产 1 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
  1                                                 85,546.06          85,530.00
         项目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8,470.71           8,47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100,016.77         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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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1,201,271,584.45 元。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60,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 29.9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
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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