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隆达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 18 号,三楼 1 号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2,349,49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2,349,4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5.766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76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浦益龙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浦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其中董事刘林先生、陈建忠先生以通讯方式
   参与了本次会议,董事长浦益龙先生及董事华晓峰先生、独立董事干勇先生
   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其中监事赵长虹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吕斌先生的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575,338 70.5163 12,323,574 29.3830 42,200 0.1007

  其中:A 股            29,575,338 70.5163 12,323,574 29.3830 42,200 0.1007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非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162,349,493             100.0000 是
             人张伟民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1    《 关 于 与 5,050,446         28.9985 12,323,574       70.7591 42,200   0.2424
     关联方共
     同投资设
     立公司暨
     关联交易
     的议案》
2.00 《 关 于 董          -              -            -          -       -        -
     事辞职及
     补选董事
     的议案》
2.01 非 独 立 董 49,448,732    100.0000               -          -       -        -
     事候选人
     张伟民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联股东浦益龙、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浦迅瑜、虞建芬、
无锡云上初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议
案 1 回避表决。
      2、议案 1 和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欣豪先生、周友新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
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