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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
       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 人
    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磊,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过 7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贵人,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5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6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20 家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用根
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
证明材料。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在担任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情况,并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
资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继
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