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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
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
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
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

                                     1
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
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
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的,涉及的
所得税影响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
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
涉及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且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按上述原有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解第 16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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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做出,不会对本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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