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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立医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2-01-19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市春立
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立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春立医疗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3702 号文核准,春立医
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428,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29.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553.8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712.8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
第 3-0004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
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
募集资金相关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6,712.83 万元低于《北京市春
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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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综       94,470.38         86,000.00         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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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806.59         68,000.00         36,0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6,736.34         16,000.00          8,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30,000.00         16,712.83

               合计            212,013.31          200,000.00        106,712.83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
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本次对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
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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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制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该调整符
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
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春立医疗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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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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