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 真审阅公司相关材料并听取有关说明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葛长银、翁杰、黄德盛 日期:2022 年 8 月 25 日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