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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信至诚:永信至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
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1
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
资金回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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