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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永信至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2-11-28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
                            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于2022年11
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新
增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一嘉峪”)为所有募投项目的
共同实施主体,增加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火眼”)为“安全管
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
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于 2022 年10月 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2022]1-11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10月18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永信至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原项目金额       调整后金额

   1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     191,284,500.00   191,284,500.00

   2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
                                                      180,208,900.00   75,575,376.71
         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
                                                      125,067,000.00   52,275,696.00
         究项目
   4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101,764,000.00   42,620,357.59

   5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129,401,800.00   54,152,030.64

   6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90,145,704.33

                         合计                         847,726,200.00   506,053,665.2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
次新增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一嘉峪”)和北京永信
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火眼”)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除上述实施主
体发生变化外,公司各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
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证平台项目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
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
术和平台研究项目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永信火眼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永信至诚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五一嘉峪
及永信火眼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
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五一嘉峪

 公司名称           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8-8
 法定代表人         蔡晶晶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
 主要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
                    永信至诚持股100%
 况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
 经营范围
                    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
                    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体育竞赛组织;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永信火眼

 公司名称            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6-18
 法定代表人          蔡晶晶
 注册资本            5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
                     永信至诚持股100%
 况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2层103-16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市场主
  经营范围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
 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
 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而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推进募
 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而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推进募投
 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3、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
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
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 此 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