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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信至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6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650,0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650,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4.771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7710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晶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1.01       关 于 选 举 姜 登 峰 25,650,000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01   关于选举姜登 1,568, 100.000
        峰先生为公司    000         0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肖、乔颖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