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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
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
旨,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
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
责和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具体工作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张能鲲先生,王华鹏先生以及赵留彦先生,占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
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基本情况如下:
    张能鲲:男,1976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经济学博士学位。1999 年 9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职于北京清华紫光
英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5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职于中
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担任风险审计部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
职于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职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职于深圳道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中信
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年至今,担任常州恒丰特导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留彦:男,1979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就读于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2006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华鹏(离任):男,1980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职于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
所,担任律师;2005 年 1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职于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担任律师;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009 年 2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职于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0
年 2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19 年 4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们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我们具有《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要求的任职资格,我们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张能鲲     8        8         7         0       0         否           4
赵留彦     8        8         7         0       0         否           4
王华鹏     8        8         7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积极参与各委
员会的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
分运用各自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2022 年度,我们通过现场考察、参加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规章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事项。我们在行使独立
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合法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
沟通,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的情
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要求,相关事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行为。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事项。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
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的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我们
作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议案,
发表意见。
    (十二)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重要事项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
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
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
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
进一步提高。
    2023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
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
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能鲲 赵留彦 王华鹏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