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三、执业资质证书…………………………………………………第 11—14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1-600 号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永信至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永信至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永信至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永信至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4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永信至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 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信至诚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 2 页 共 14 页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707,826 股,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49.19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575,907,960.94 元 , 坐 扣 承 销 费 用 4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35,907,960.94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 资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 29,854,295.67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6,053,665.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605.37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3,070.05 第 3 页 共 14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4.88 项目投入 D1=B1+C1 13,070.0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4.8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7,690.2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7,690.20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永信至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一嘉峪公司)于2022年12 月28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火眼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第 4 页 共 14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210284107 170,734,393.67 募集资金专户 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210284109 44,042,793.43 募集资金专户 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0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 636777483 69,548,667.25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 636776634 10,056,429.05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0619120130 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 36,526,766.48 募集资金专户 04108617 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17801001000 45,992,896.29 募集资金专户 司北京玲珑路支行 2195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 637670342 账户名称:北京五一嘉峪科技 支行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 637669305 账户名称:北京五一嘉峪科技 支行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 637669782 账户名称:北京五一嘉峪科技 支行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125013105 账户名称:北京五一嘉峪科技 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03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125013106 账户名称:北京五一嘉峪科技 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08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120730107 账户名称:北京永信火眼科技 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03 有限公司 合 计 376,901,946.1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第 5 页 共 14 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永信至诚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五一嘉峪公司为所有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永 信火眼公司为“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 永信至诚公司 永信至诚公司、五一嘉峪公司 平台项目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 永信至诚公司 永信至诚公司、五一嘉峪公司 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永信至诚公司、五一嘉峪公司、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永信至诚公司 永信火眼公司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 永信至诚公司 永信至诚公司、五一嘉峪公司 和平台研究项目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永信至诚公司 永信至诚公司、五一嘉峪公司 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五 一嘉峪公司及永信火眼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永信至诚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永信至诚公司董事会授权永信至诚公司经营层全权 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 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二)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永信至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五一嘉峪公司进行增资,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永信火眼公司进行增资。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第 6 页 共 14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605.3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70.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70.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可 变更项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 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部分变 (1) (2) (3)= 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更) (2)/(1) 化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 络靶场与综合验证 是 19,128.45 19,128.45 2,136.26 2,136.26 11.17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00 不适用 否 平台项目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 的高能效安全服务 是 18,020.89 7,557.54 624.05 624.05 8.2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00 不适用 否 平台研发及服务体 系建设项目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 是 10,176.40 4,262.04 619.86 619.86 14.54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00 不适用 否 究与开发项目 第 8 页 共 14 页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 高性能专有云技术 是 12,506.70 5,227.57 843.11 843.11 16.13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00 不适用 否 和平台研究项目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 是 12,940.18 5,415.2 832.20 832.20 15.37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000.00 9,014.57 8,014.57 8,014.57 88.9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 84,772.62 50,605.37 13,070.05 13,070.0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根据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的相关决 策程序,公司置换 1,557.76 万元预先投入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437.58 万 元预先投入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447.86 万元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479.11 万元预先投入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 台研究、584.20 万元预先投入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共计 3,506.51 万元的投资金额。本次置换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465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第 9 页 共 14 页 1.签约方: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2,500.00 万元,期限为 58 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 111,232.88 元; 2.签约方: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15,000.00 万元,期限 为 58 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 667,397.26 元; 3.签约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 额:2,200.00 万元,期限为 35 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 26,369.86 元;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4.签约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 额:2,200.00 万元,期限为 15 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 19,438.36 元; 5.签约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3,800.00 万元,期限为 30 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 78,706.85 元; 6.签约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3,800.00 万元,期限为 14 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 31,920.00 元。 上述合计投资收益:935,065.21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0.00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第 10 页 共 14 页 第 11 页 共 14 页 第 12 页 共 14 页 第 13 页 共 14 页 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