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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和美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2-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嘉和美
康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
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 号文核准,嘉和美康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9.5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154.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108.32 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045.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嘉和美康(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嘉和美康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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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
 1                                                   20,979.81             20,979.81
                    幼专科方向)
 2            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               16,756.30             16,756.30
 3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4,979.78             14,979.78
 4                    补充营运资金                   22,284.11             22,284.11
                      合计                           75,000.00             75,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
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 49,045.72 万元,本次
拟使用 1.47 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 29.9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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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3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孔祥熙               王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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