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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2-27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1-00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和美康”和“公司”)
于2021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 346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46.9376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0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45.72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9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 伙 ) 于2021 年 12 月9 日 对资 金 到位 情 况进 行 了 审验 , 并出 具了 大 华 验字
[2021]00084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
       1                                     20,979.81      20,979.81
             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
       2     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        16,756.30      16,756.30
       3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4,979.78      14,979.78
       4     补充营运资金                    22,284.11      22,284.11
                       合 计                 75,000.00      75,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
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
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
用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