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6-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和美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嘉和美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8 号)核准,嘉和美康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469,37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9.5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136,154.04 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含
税承销及保荐费 10,269.2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5,884.79 万元,已由华泰联合
证券存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账号为
91200078801500001806 的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154.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108.3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045.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按规定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额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
1 20,979.81 20,979.81
向、妇幼专科方向)
2 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 16,756.30 16,756.30
3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4,979.78 14,979.78
4 补充营运资金 22,284.11 22,284.11
合 计 75,000.00 75,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嘉和美康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嘉和美康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3,071.5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0418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金额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
1 1,106.58 1,106.58
幼专科方向)
2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964.97 1,964.97
合 计 3,071.55 3,071.55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071.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
报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无异议。
3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孔祥熙 王 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