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2-053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
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号文核准,嘉和美康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5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08.32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45.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1年12月
9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嘉和美康(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后实收股本的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将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
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
具体执行。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
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和美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