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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和美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1-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嘉和美康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 号文核准,嘉和美康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9.5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154.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108.32 万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045.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嘉和美康(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
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嘉和美康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计
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
 1                                                   20,979.81             20,979.81
                    幼专科方向)
 2            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               16,756.30             16,756.30
 3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4,979.78             14,979.78
 4                    补充营运资金                   22,284.11             22,284.11
                      合计                           75,000.00             75,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
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
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
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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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3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孔祥熙               王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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