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21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嘉和美
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涉及质量保证金的计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
月1日起执行。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以往年度按照医疗信息化业务营业收入的2%预
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并确认为预计负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本年年末按
照医疗信息化业务营业收入的1%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并确认为预计负债。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以往年度按照医疗信息化业务营业收入的2%预
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并确认为预计负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本年年末按
照医疗信息化业务营业收入的1%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并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
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
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
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
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嘉和美康根据历史期间实际发生的产品质量费用占上期收入比例对将发生
的产品质量保证支出进行预估。嘉和美康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医疗信息化
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实际发生额进行了复核。随着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医疗信息
化产品产品化程度逐步提高,产品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嘉和美康2020年度、
2021年度、2022年度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实际发生额占上期收入比例均接近或低
于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拟将产品质量保证金预提比例由2%调
整为1%。以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嘉和美康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重
新估计质量保证费用发生情况,如有变化,及时调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嘉和美康
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嘉和美康2023年度医疗信息化收入规模测算,若2023年度医疗信息化
收入同比增长50%核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23年度增加利润总额
1,068.85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关于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
明,嘉和美康2023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
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
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应了嘉和美康的会计估计变
更情况。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