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1-0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尔达”、“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凯尔达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3 号《关于同意杭州凯尔达
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03,65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47.1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352.81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8,850.6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502.17 万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号 入金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焊接机器人
1 7,275.87 2,025.72 2023 年 4 月
生产线建设项目
装配检测实验大
2 15,426.71 0.00 2023 年 10 月
楼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不适用
合计 31,702.58 11,025.72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项目名称
号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
1 2023 年 10 月 2024 年 10 月
设项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原定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新建,
项目建设期 2 年,项目内容为新建装配检测实验大楼,为机器人生产线提供装配
检测场地,同时建设研发检测中心,扩大研发、检测场地,购置研发设备,引进
技术人才。随着公司业务布局和人员规模不断扩大,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后续
项目建设、使用效果、人才引进等情况,公司拟重新寻找“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
设项目”实施场地,目前正在寻找过程中。根据上述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
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公司将积极寻找合适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用地的选址工作,使项目按新
的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审议程序和审议意见
审议程序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
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用地的选址工作,预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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