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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武纪: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0-08-19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
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
露信息,并接受上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
项: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已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

    (二)有关各方已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该重大事项;

    (四)其他发生重大事项的情形。

   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立即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
者的,且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的,可以暂缓披露。但最迟应在该重大事
项形成最终决议、签署最终协议、交易确定能够达成时对外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等情形,按照《科创板
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
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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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被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科创板上市规则》披露或者
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境内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交所的相
关规定豁免披露。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
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
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
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八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审核程序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
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
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十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
导致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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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
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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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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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员                               申请部门(单位)


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
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如适用)


是否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 □是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 □是
名单                       □否        否书面承诺保密       □否

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核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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