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1-021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寒武纪”)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古生代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古生代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4,151,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苏
州工业园区智科胜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科胜讯”)持有
公司股份4,002,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二者均系由南京原点正则创业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5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7月20日起上市
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古生代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寒武纪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151,9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4%。
自 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2,003,000股,且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151,905
股,且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按
市场价格确定。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智科胜讯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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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寒武纪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02,2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002,205
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002,205股,且任意
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
定。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古生代创投和智科胜讯发来的《关于减持中科寒武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股) 比例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古生代创业投资企业 IPO 前取得:
5%以下股东 14,151,905 3.54%
(有限合伙) 14,151,905 股
苏州工业园区智科胜讯创业投资企 IPO 前取得:
5%以下股东 4,002,205 1.00%
业(有限合伙) 4,002,205 股
注:根据股东古生代创投提供的相关信息,古生代创投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其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减持比例
遵循《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有关
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苏州工业园区古生代创业投资 二者均系由南京原
14,151,905 3.54%
企业(有限合伙) 点正则创业投资管
第一组 理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智科胜讯创业投
4,002,205 1.00% 担任普通合伙人暨
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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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
合计 18,154,110 4.54% —
上述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竞价交易减
苏州工业园
持,不超过:
区古生代创 2021/8/16 首次公 自身
不超过: 不超过: 12,003,000 股 按市场
业投资企业 ~ 开发行 资金
14,151,905 股 3.54% 大宗交易减 价格
(有限合 2022/2/15 前取得 需求
持,不超过:
伙)
14,151,905 股
竞价交易减
苏州工业园
持,不超过:
区智科胜讯 2021/8/16 首次公 自身
不超过: 不超过: 4,002,205 股 按市场
创业投资企 ~ 开发行 资金
4,002,205 股 1.00% 大宗交易减 价格
业(有限合 2022/2/15 前取得 需求
持,不超过:
伙)
4,002,205 股
注: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上述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古生代创投、智科胜讯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
企业/本公司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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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3)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
满后逐步减持。
(4)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首
发前股份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
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
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本企业/本公司将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
个交易日公告。
本企业/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时,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①如本企
业/本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
企业/本公司减持股份将适用下列比例限制:A.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
投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0%;B.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
满 48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C.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
月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D.
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
受比例限制。(前述投资期限自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公司金额累计达到 300.00 万元
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公司总投资额 50.00%之日开始计算。)②如本企
业/本公司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
本企业/本公司将执行下列减持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本企业/本公司将适用如下减持条件:①如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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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企
业/本公司减持股份将适用下列比例限制:A.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
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的,本企业/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B.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本企业/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C.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
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的,本企业/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D.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
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前述投资期限自本企业
/本公司投资公司金额累计达到 300.00 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公司
总投资额 50.00%之日开始计算。)②如本企业/本公司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企业/本公司将执行下列减持方式: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
的 5.00%。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
股东身份,本企业/本公司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 1)项的规定并
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 1)② 项、2)② 项时,本企业/本公司与
一致行动人(如有)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5)若本企业/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若本企业/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企业/本公司当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公司完全履行
本承诺函为止。
(6)本企业/本公司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股东所持首
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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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
金安排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关注股东减持计划
实施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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