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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武纪: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2  

                        寒武纪                                                            独立董事意见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中科寒
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在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
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
寒武纪                                                        独立董事意见


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切实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