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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武纪: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2-003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公司独立董事陈文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
    3、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3)。
    4、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寒武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和《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0-016)。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情况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68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490 人调整为 422 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
216,276 股。

    2、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中有 43 名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为“3”,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
27,517 股限制性股票;有 10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2.2”,本期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50%,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 18,460 股限制性股票;有 18 名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1”,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作废其当期不
得归属的 58,979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本期合计作废 104,956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1,232 股,符合本期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合计 404 人。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