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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武纪: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3  

                        寒武纪                                                         独立董事意见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在审阅公司
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
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
寒武纪                                                          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司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科寒
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前述报告能真实、
客观地反映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
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