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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11-03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实施不超
过26,000万元的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牙
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具体增资进度将由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
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759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0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
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并 于 2021 年 10月 21日 出 具 了 苏 公
W[2021]B0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23,318.31          15,000.00
   2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                          18,788.79          18,788.7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00.00           8,4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计                           73,507.10         65,188.79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武汉新锐是
“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不超过
26,000万元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
对武汉新锐实施增资。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4MA4KTGBUX3
法定代表人                吴何洪
成立时间                  2017年04月18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福康路1号管委会209室
                          硬质合金新材料的生产、研发、销售;凿岩工具的生产、研发、
经营范围                  销售;刀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机械设备的生产、研发和销
                          售;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100%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武汉新锐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牙轮钻头建
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
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实质性
影响。

    五、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后续的实际增资金额将存放于武汉新锐开立
的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
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
公司武汉新锐增资26,000万元以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
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
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