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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1-03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
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
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上述决议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
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3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963.54万元。上
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
年10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9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23,318.31          15,000.00
   2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                     18,788.79          18,788.7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00.00           8,4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计                    73,507.10          65,188.79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为提高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
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募资金及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将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
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
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
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
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
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
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
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为自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