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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
锐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汉新锐”。
    2023 年,公司为武汉新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任一时点担保
余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武汉新锐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任一
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673.54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武汉新锐的担保。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
就 2023 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
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就 2023 年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如下:

    公司为武汉新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武汉新锐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任一时点担保余
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预计得出,具体
担保金额以公司、武汉新锐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办理相关事宜,不再另
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6,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常北大街 102 号

    3、法定代表人:吴何洪

    4、经营范围:硬质合金新材料的生产、研发、销售;凿岩工具的生产、研
发、销售;刀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机械设备的生产、研发和销售;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和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类别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72,935.06                          68,233.56
 负债总额                            38,726.31                          34,790.84
 净资产                              34,208.75                          33,442.72
 营业收入                            46,775.90                          12,655.15
 净利润                                 766.03                            -326.03

   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 2021 年及 2022
两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单独出具了审计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
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
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
扩大业务范围的需求。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
险较小,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有利
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范围,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任何公司、个人融
资行为提供担保,该事项满足了公司及武汉新锐经营融资需求,为公司持续发展
提供了必要保障,符合公司利益,不会侵占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主要为满足其业
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
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
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
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4,300 万元,担保余
额为 3,673.54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 1.63%和 1.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