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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5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
锐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
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铭先生:195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钎钢研究所技术员、技术情报室
副主任、研究室主任、技术开发办主任、主任工程师、中国钢结构协会钎钢钎具
分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钢结构协会钎钢钎具分会秘书长,自 2017 年 10 月起任
新锐股份独立董事。

    孙晓彦女士: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
曾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法务负责人、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
(苏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002962.SZ)独立董
事,自 2017 年 10 月起任新锐股份独立董事。

    周余俊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执业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曾任江苏海星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科科员、
协和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常州市武进精细化工厂有限公司会计、宏图三
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会计、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苏州金
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
理、苏州俊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苏州分所负责人、苏州工业园区康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鑫昇
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
所部门经理、苏州硅创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正信新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金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17 年 10 月起任新锐股份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我们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履职过程中,我
们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胡铭           7            7           0         0              2
  孙晓彦          7            7           0         0              2
  周余俊          7            7           0         0              2

    在会议召开前,我们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依法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
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分别独立提出审核建议或意见,对需
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 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我们充分发
挥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所任职的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现场考察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
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就关心的问题和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及时了解公司
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情况
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核查。

    (四)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们保持联系,对我们要求补充的
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等规
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并发表相关的
独立董事意见。

    (一) 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
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
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苏
州虹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
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提高运营和决策管理效率。
本次交易的方式和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均同意公司向虹锐投资购买其持有
的虹锐咨询 100%股权,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
权,财务风险有效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坏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且其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
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与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
容一致,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聘任袁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国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同时,独
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2 年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兼顾了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相同行业
和地区的实际薪酬水平,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已披露 2021 年年度业绩快报,报告内容初步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
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六) 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
该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 92,8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640.00 万元,该部分股利已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完成发放。

    (八)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监督公司依法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 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
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十一)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工作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
工作,我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未发现会议内容及程序存在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
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文件,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以勤勉、审慎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为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诚信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控股
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有效沟通,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
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铭、孙晓彦、周余俊
                                                       2023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