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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昀冢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5-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冢科技”、“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昀冢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昀冢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6号)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63元,
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8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24,800.97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5号《验
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苏州昀冢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73,642.39             73,642.39             9,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885.51              4,885.51             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13,800.97
            合 计                98,527.89             98,527.89            24,800.97

      对于上述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的资金缺口部
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3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5,722.48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5,722.48                 5,722.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合    计                              5,722.48                 5,722.48

(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089.03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费用
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2,800万元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他尚未从募集
资金账户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289.03万元。截至2021年3月29日,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34.11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34.11万元进
行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722.48万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334.11万元,合计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6,056.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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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事项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苏州昀冢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1103
号)。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2.48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4.11万元置换已从
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昀冢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苏州昀冢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1103号),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
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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