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 269 号办公楼 1 层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普通股股东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5,834,92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5,834,9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1.529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529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经理王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胜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及电子陶瓷基板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81,581,656 95.0448 4,253,270 4.9552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9,455,316 92.5675 4,253,270 4.9551 2,126,340 2.4774 3、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半导体中高端引线框架生产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81,581,656 95.0448 4,253,270 4.9552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81,581,656 95.0448 4,253,270 4.9552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9,455,316 92.5675 4,253,270 4.9551 2,126,340 2.477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投资汽 19,06 81.760 4,253 18.239 0 0 车电子精密零 6,126 8 ,270 2 部件及电子陶 瓷基板项目的 议案》 2 《关于投资片 16,93 72.642 4,253 18.239 2,126 9.1185 式多层陶瓷电 9,786 4 ,270 1 ,340 容器项目的议 案》 3 《关于投资半 19,06 81.760 4,253 18.239 0 0 导体中高端引 6,126 8 ,270 2 线框架生产项 目的议案》 4 《关于为下属 19,06 81.760 4,253 18.239 0 0 企业申请授信 6,126 8 ,270 2 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5 《关于为全资 16,93 72.642 4,253 18.239 2,126 9.1185 子公司池州昀 9,786 4 ,270 1 ,340 冢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4 和议案 5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丽君、陈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