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6-23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2-32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海燕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刘海燕,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海燕女士,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87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师;2013 年 9 月至今,兼任苏州大
学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财会系系主任;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担任苏州快
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3 月,担任 AEM 科
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江苏忠明祥
和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1 月,担任苏州金宏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至今,担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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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担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已出席公司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并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赞成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
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
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7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11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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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 269 号办公楼 1 层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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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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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3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
动。
(四)征集程序
1、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
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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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 269 号
收件人:王胜男
联系电话:0512-36831116
邮政编码:2153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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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海燕
2022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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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
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刘海燕作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
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第
3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
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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